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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绛洞花主”之误

2000-05-11 来源:光明日报 邓遂夫 我有话说

1927年,陈梦韶将《红楼梦》改编为话剧剧本《绛洞花主》,鲁迅曾作《〈绛洞花主〉小引》予以热情赞扬。鲁迅这篇序文,由于对小说原著发了有新意的议论,还在若干年后的“评红”运动中,成了人们广泛传诵的名篇;从而使小说中并不引人注意的贾宝玉的一个幼年别号,也被人们普遍熟知。

可是,根据曹雪芹著书的本意,宝玉这个别号是不应该叫“绛洞花主”,而该叫“绛洞花王”的。

两年前,我在参加一次学术研讨会时,曾谈起过这一问题。与会的另一位学者当即不假思索地打断我的话头说:“鲁迅的文章都写的是‘绛洞花主’,还有什么必要去怀疑!”按他事后的解释,他的本意是说,对这种在鲁迅著作中影响较大的提法要再去辨析,似乎有对鲁迅先生不够尊重之嫌。

其实,这位先生显然多虑了。在当初那样的历史条件下,陈梦韶先生改编剧本,一般说来只可能采用《红楼梦》的通行版本。鲁迅先生在大学里讲中国小说史,尽管注意到上海有正书局石印的一种早期抄本(戚序本)文字更可靠,但这个优于通行本的戚序本仍有许多在传抄中被妄改的地方——其中也包括对“降洞花王”的妄改。所以鲁迅和陈梦韶在当时不能觉察这一别号有误,是一点都不奇怪的。我们现在来纠正这一有违《红楼梦》原著精神的版本讹误,并不影响鲁迅序文的深刻见解,更无损于一个文学巨匠的光辉形象。

只要勇于面对事实,便很容易发现——

在抄本中保存最完好、且极有可能是直接过录于曹雪匠生前最后一次定稿的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》庚辰本(现藏北京大学图书馆),里面这个宝玉别号,清清楚楚写作“绛洞花王”;

胡适1927年发现的甲戌本(现藏美国康乃尔大学图书馆),虽是一个残本,其中并无提到这一别号的第三十七回,但在该本第三回,王夫人说宝玉“是这个家里的混世魔王”一语的旁边,保留着脂砚斋所作的一条批语:“与‘绛洞花王’为对看。”这说明在甲戌本佚失的正文中,宝玉的别号也作“绛洞花王”;

从前苏联引进的列藏本的面世,则可以让人见到第三个“绛洞花王”的明文;

1960年在北京发现的清蒙古王府抄藏本(现藏北京图书馆),里面这个别号虽作“绛洞花玉”,却不难看出是抄录者因写惯了宝玉、黛玉的“玉”字,无意间在“王”字旁边误加了一点;

比庚辰本过录时间更早的清怡亲王府抄藏己卯本(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),表面看作是作“绛洞花主”,细辨之下却可以发现,那“主”字的一点,分明是后人据通行本妄改而添上去的——一个无任何笔锋波磔的圆点,极不协调地粘贴在“王”字顶端一横处,与同一页码或相邻页码任何一个真正的“主”字都面目迥异。

由此可见,能够断定其底本确系“绛洞花王”的《红楼梦》早期传抄本,实际上已达5种之多——约占现存早期传抄本11种的一半。而且这近半数的本子,又大都属于直接来源于曹雪芹在世期间的定稿而少有篡改之本。故从版本学的角度,判定“花王”为正、“花主”为误,已经毋庸置疑。

更重要之点还在于,从两种不同称谓的内涵去比较——“花主”的“主”字明显带有“主子”、“主人”的色彩,与向来不介意女儿们的尊卑贵贱的贾宝玉形象颇有抵牾;而“花王”则含“花之领袖”或“女儿们的保护神”之意,与脂批所称“宝玉系诸艳之冠”,在“末回警幻情榜”中,宝玉名列“十二钗之首”等情形,十分吻合。

尤其在第七十四回,宝玉深信晴雯死后会化作芙蓉花神,进而明确提出:“一样花一位神之外,还有总花神。”总花神也就是“花王”。作者看似不经意地点明宝玉从小自号“绛洞花王”,也许正是要向读者透露:宝玉早就以做大观园女儿国的神为己任了。

贾宝玉这个形象,是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极罕见的一种典型。其突出特征便是反传统,不但在思想意识上对“仕途经济”、“男尊女卑”等一整套封建道德持否定态度;在行动上也是尽可能逃避读四书五经之类,而成天为女儿们“无事忙”,处处为女儿们着想,无时无刻不为女儿们的命运担忧。竟连无意间撞见一个小丫头与他的小厮私通,小丫头羞愧而逃,他也要追上去嘱告一句:“你别怕,我是不告诉人的。”宝玉这种超越个人情欲的“怜香惜玉”,虽然多半不被他怜惜的对象所理解,而且往往显得徒劳无功,却不能不说是真诚的,无私的,表现出一种单纯的挚爱与悲悯。

所以,按作者的构想,宝玉实际上就是大观园女儿国的“花王”。在男女极不平等的封建社会里,曹雪芹塑造出这一惊世骇俗的文学形象,的确让人深切地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人道主义光芒。

而且,正因为贾宝玉有了这个“绛洞花王”的别号,书中另外两个暗含娥皇、女英之喻“潇湘妃子”(黛玉)和“蘅芜君”(宝钗)的别号,才容易被人理解。

遗憾的是,宝玉这一看似不经意带过、却与整个作品的思想艺术内涵息息相关的别号,由于程高本的长期普及而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。直到今天,号称以庚辰本为主要底本,力求忠实于曹雪芹原著而重新校订出版的权威性的《红楼梦》新校本,亦不知何故,仍将底本上白纸黑字的“绛洞花王”,反依过去的通行本作了再度妄改。更令人不解的是,最近出版的一种函套精装《稀世绣像珍藏本红楼梦》,明确宣称是专门点校的列藏本,却偏偏把列藏本最具珍贵版本特色的“绛洞花王”异文,仍按惯例作了妄改。这对于无缘得见列藏影印本的读者,无疑会起误导作用。

如果把以上这些在当前绝不应该再犯的版本错误,解释成对鲁迅的“尊重”,我想,鲁迅先生泉下有知,恐怕也是不赞成的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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